我在《星期六文学评论》上看到你们刊登的广告,上头说你们“专营绝版书”。另一个字眼“古书商”总是令我望之却步,因为我总认为:既然“古”,一定也很“贵”吧。
我刚把包裹寄走,里面主寄的是一条六磅重的火腿,我想你们应该可以自行拿去给肉贩,请他切片后再分给大家。
春意渐浓,我想读点儿情诗。别给我寄济慈或雪莱!我要那种款款深情而不是口沫横飞的。怀亚特还是琼森或谁的,该寄什么给我,你自己动点儿脑筋!最好是小小一本,可以让我轻松塞进口袋里,带到中央公园去读。
行啦!别老坐着,快去把它找出来!真搞不懂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!
有一位制作人刚打电话给我,说他蛮喜欢我写的剧本(还没喜欢到要把它搬上舞台的程度)。他正打算制作一出电视剧集,问我是否有兴趣编电视剧本,他漫不经心地说:“一集给两张!”搞了半天才弄明白他的意思是:每一集的稿费两百元。我原先为剧团修改剧本,一周的酬劳也才不过四十元!明天要去和他详谈,快祝我好运吧!
我从来不买没读过的书——否则,不就和买了一件没试穿过的衣服同样下场吗?
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、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;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,时而戚戚于胸、时而耳提面命的感觉。
我寄给你们的东西,你们顶多一个星期就吃光抹净,根本休想指望还能留着过年;而你们送给我的礼物,却能和我朝夕相处,至死方休;我甚至还能将它遗爱人间而含笑以终。
真不知该如何报答你这么多好礼物,我能说的只是,如果有一天你来伦敦,橡原巷37号会有一张床给你,你爱待多久便待多久。
噢,天哪,老天感谢你沃尔顿的《五人传》,这本书出版于一八四〇年,百年之后还能这样完美,真是奇迹!如此漂亮,久经摩挲的粗裁本!我真同情他,这位曾于一八四一年在书的扉页上签名的戈登先生。他那一群不肖子孙呀!几乎不值分文地便把它卖给了你!真希望在他们出卖图书馆之前,我曾去那边赤脚跑过!
每年一到春天,我就会“大清仓”,把一些我再也不会重读的书全丢掉,就像我也会把再也不穿的衣服扔了同样道理。倒是旁人都很惊讶,依我看,他们爱惜书本的方式才奇怪呢。他们买一堆新出版的畅销书,囫囵吞枣似的看完,我常想:他们也未免读得太潦草了吧。然后呢,因为他们从不重读那些书,不小一年,书里头的内容早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!不过,当他们看见我一箱一箱地把书往外扔时,却又露出一副“这怎么得了!”的表情。要是照着他们的做法:买了一本书,好——读过了,好——上架,好——没事了,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碰它第二回,可是呢,“丢掉?万万使不得呀!”为什么使不得?我个人坚信:一本不好的书——哪怕它只是不够好,弃之毫不足惜!
卖这些好书给我的那个好心人已在数月前去世了,书店老板马克斯先生也已不在人间。但是,书店还在那儿,你们若恰好路经查令十字街84号,代我献上一吻,我亏欠它良多……
这是一间活脱从狄更斯书里头蹦出来的可爱铺子,如果你见到了,不爱死才怪。
店外陈列了几架书,开门进去前,我先站在外头假装随意翻阅几本书,好让自己看起来像是若无其事地逛书店。一走进店内,暄嚣全被关在门外。一阵古书的陈旧气味扑鼻而来。我实在不知该怎么形容:那是一种混杂着霉味儿、长年积尘的气息,加上墙壁、地板散发的木头香……店内左手边有张书桌,坐着一位年约五十、长着一只霍加斯式鼻子的男士。他站起身来,操着北方口音对我说:“日安。”我回答说我只是随意逛逛,而他则有礼地说:“请。”
极目所见全是书架——高耸直扺到天花板的深色的古老书架,橡木架面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,虽已褪色仍径放光芒。接着是摆放画片的专区——应该说:一张叠放着许多画片的大桌台。上头有克鲁克香克、拉克姆、斯派和许许多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英国插画家的美丽画作;另一边还放着几叠迷人的古旧画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