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袜皮:美的标准常常变化,丑却很恒定

2015年2月3日 原载:凤凰读书 严彬 唐玲

何袜皮,女,苏州人,80后,毕业于南京大学,现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攻读人类学博士。专栏发表于《南方人物周刊》、《VISTA看天下》等。诗歌及小说作品曾发表于《山花》《青年文学》《天南》《作品》《西部》《中西诗歌》《诗潮》《诗选刊》《诗歌月刊》等刊物。出版作品:长篇小说《有病的情诗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),长篇小说《1294》(江苏文艺出版社 2012),长篇小说《为她准备的好躯壳》(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),随笔集《快逃,河马来了!》(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3),旅游随笔集《我走得很慢,但我从未停下来》(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4)


关于何袜皮


  

文学青年周刊:你曾在简介中提到“何袜皮”这个名字,是家长希望你像“长袜子皮皮”一样独立无畏。从你的资料和经历上看你绝对能配得上这四个字了:聪明、有趣、喜欢冒险,走遍六大洲、写作、攻读人类学博士、深入金三角地区进行研究等。不过你还有哪些“相反”的个性吗?何袜皮畏惧什么呢?

何袜皮:看完问题,我便意识到自己其实同时具有相反的个性,迷糊、木讷,当着生人的面很拘束,宅,安静,怀疑任何文字的抒情。或许每个人都如此矛盾?最畏惧的是失控感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朋友对你的评价是“把她扔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她都可以过的很精彩”,这种“超能力”从小就有么?何时开始发现写作的乐趣?

何袜皮:她说的“精彩”,会不会是在嘲笑我总是丢三落四,搞了种种乌龙?身边的朋友都说要帮我编个一个人的糗事百科。

写作是中学开始。那时候读拉美文学啊什么,觉得好伟大,会产生一种创作的渴望。那种创作乐趣更像是与你的阅读进行某种沟通,而非展示的需要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你为何选择攻读人类学,这样一个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新鲜、陌生的学科?都学些什么,这个学科对你吸引力在哪儿?接触这个学科之后,你最大的改变是什么?

何袜皮:费孝通是我家乡的,他当年在英国读的是人类学博士,师从是马林诺夫斯基,我也是从中最早了解到人类学。后来读了一些人类学的书,让我觉得这是所有学科中最有意思的,最适合自己的,于是申请了它,而完全没申请对我来说相对容易的本专业。

简单来这学科是研究人的,但一旦前面加了任何前缀,它的研究范围可能包含一切:心理人类学,政治人类学,宗教人类学,女性人类学,法律人类学等等。

它最大的魅力在于给我一种新的世界观。这也是我个人最大的改变:不要轻易评判,因为你并不了解。美国的许多人文学科都很左,人类学更左,它常常重复和强调的一个理念是,这个事物的存在是由文化构建的,它并不天生合理,也不是本质上错误。比如对食物洁净的定义在不同社会中不同;有些社会中母亲不为孩子的死亡哭泣;某个岛国上男女角色与我们的文化相反……我们从小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并非真的理所当然,所以必须尊重差异。


关于写作


文学青年周刊:选择人类学与你热爱写作之间,是否有因果关系?在你的感情和内心天平上,这二者间有没有一个先后顺序?研究人类学对你的写作有怎样的影响?

何袜皮:没有很大因果关系。很难排先后,现阶段我会花更多时间在学位上,因为写作可以是一件终身的事,无所谓何时开始。既然不求成名,也无需趁早了。

人类学给我提供了很多有意思的素材。比如我写的丘丘庙的故事,是在一门东南亚课上听到的。丘丘是个宗教故事中的佛的反面,贪婪,自私,好色。但是泰国却出现了丘丘庙,人们供奉这个猥琐的老头雕像,甚至还雇佣艳舞女郎来为雕像跳舞。

但更重要的是,人类学给我提供一种更自由但更偏向于弱势群体的世界观。这也是为什么我写《情马俱乐部》时,“眼”的那个故事把我自己都感动了:毁灭自己的功能是一种最无能为力又最有力的抗争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你曾发表论文《泰迪熊:最亲爱的,最近的和最恐惧的》,“用心理学、哲学、人类学理论分析一只北美的熊,如何成为最受欢迎的玩具”。对“最残暴的又是最温柔的”这种悖谬性的现象,你好像很感兴趣?你也提到自己“爱一切矛盾的事物:暴力中的诗意、复杂中的简单、黑暗中的纯洁。”这是否可以理解为,事物中矛盾的一面是你创作、研究的对象甚至源动力?可以具体谈谈么?

何袜皮:矛盾更具备力量和深度,它也是万物本来的状态。以那个现在不流行的结构主义来说,万物都是二元对立的,有生便有死。只是我们常常人为的截取一面,仿似只有做个选择才能表达立场(而立场背后总有利益)。但我更喜欢的,是把矛盾对立糅合在一起,一种长在身体里的不可解脱的悖论。又残暴又温柔是最性感的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从2007年第一本书《有病的情诗》出版,到如今整整7年,你在写作上最大的变化是什么?

何袜皮:以前写作更自我。一些写严肃文学的朋友更喜欢《有病的情诗》。而后来的两个长篇《1294》、《为她准备的好躯壳》是通俗小说,虽然也许比一般推理小说的文字更考究,但整个套路与前者完全不同。后两者的情节是花费我心思最多的地方,而我关注的是把故事讲得好看,吸引人看下去。

但写《有病的情诗》那会儿我压根不考虑读者在哪儿,只是试图和我的书中人物一起探讨一些问题,解决我那个年龄的困惑。虽然也是悬疑,结局令人惊诧,但是故事本身却是不重要的。我认为它是个纯文学作品。现在当我把长篇写成推理类型小说时,唯一能做的是在短篇小说 中依旧保持《有病的情诗》时的那个我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你曾在微博上闲笔:“喜欢花和狗的系列,终于见到《食花盗》真作。感觉和我短篇小说的气质相似”。那是一张满是灰色的图,上面有狼,咬着粉色的花朵,冲击力很强。能详细谈谈这是怎样一种气质吗?

何袜皮:就是你说的那种又暴力又温柔的感觉。


关于作品


文学青年周刊:从《有病的情诗》、《龙楼镇》、《1924》和2014出版的《为她准备好得躯壳》,都是将悬疑、侦探作为主要元素。07年你出版第一本《有病的情诗》,你后来解释到,写这本书纯粹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困惑,现在回头来看,你怎么评价你这部作品?当时的困惑来至于什么,如今解决了吗?

何袜皮:其实我都快不记得《有病的情诗》写了什么,去年因为某些原因又读了一遍,却感觉到惊喜和新鲜。它有许多奇思怪想,一些哲学、心理学的思索,情节离奇。但是它却是不成熟的,主要是指讲故事的方式。但我也考虑过,假设我以一种更熟练,更为读者熟悉的方式去讲一个故事时,中间闪现的那些奇妙的比喻,亮点和思索是否也会一同消失了?

这本书貌似卖完了,也没加印。我想它会偶遇知音。曾在网上看到有人读了后想找有没有类似的小说可以看。如果有人读过并喜欢,那么他收获的会超过一个好看的故事。

当时的困惑来自于那个年纪的我对自己和对世界的容忍度。并非心智未到,而是经历未到。如今觉得,承认自己的渺小与不完美,这种感觉非常好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写悬疑的蔡骏说他是“靠灵感吃饭”,你则在一访谈中说“写悬疑,是个更有智商的活儿”。你是否认为写悬疑小说主要“靠智商吃饭”?就你的个人创作而言,你认为写作悬疑、侦探类小说需要具备哪些基本的素质,最难在什么地方?

何袜皮:智力是多种多样的。哪怕我在读一般的文学作品时,也会发现有一类文字和故事是聪明的,而有些不是。这并非是说耍小聪明迎合读者,而是指你可以看出来作者是不是自省的,清醒的,有理解力的。哪怕是一句比喻,有的非常有效地明示了难以言语的感受,而有的却只是老生常谈,不得要领。这里的智力是指对生活和世界观察到的程度。

写推理小说的智力指的是要构建一个迷宫,如果让参与者太轻易走出来,他们会丧失乐趣,但又不能复杂到自己都走不出来。这不是机智或者急智。我完全是花了更多的心思和时间反复推敲验证我的迷宫是否合理,也经常让身边的朋友帮我读有没有漏洞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你曾说过受雷蒙、桑顿、钱德勒、东野圭吾和连城三纪彦等的影响,能具体说说让你惊喜和震撼的悬疑、侦探小说吗?你觉得这类优秀的作品,有什么共通处?

何袜皮:受他们的影响都不如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影响大。中学时把图书馆能找到的她的小说都读了,觉得三毛很幸福,可以翻译那个系列。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是《破镜谋杀案》。

优秀的侦探小说的共通之处是“合情合理”。情是动机,心理,人格的合乎现实、统一,理是手段、破绽、逻辑的缜密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这些大师的小说都是相当地风格鲜明,表达的内容也各不相同。在你看来,你的悬疑、侦探类作品,在风格和内容上是否也形成了可辨识的“何袜皮式”标签?能就你的作品具体谈谈么?

何袜皮:长篇和短篇的风格完全不同,但有一个共同点:都会死一个人?我想我还是形成了某种语言风格的,但自己没法归纳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在《1294》、《为她准备好得躯壳》两本书中,你都把故事设置在民国。这是出于某些特殊考虑,还是你个人的口味偏好?你是否会特意增加悬疑小说里的中国美学元素?

何袜皮:当时在美国遇到了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,她在1946年从上海到美国留学。朋友介绍我给她和先生写传记,相当于他口述,我记录,时而中文,时而英语,进展很慢,主要还是陪他们聊天。听说了他们年轻时的上海记忆,不时提到和历史上一些著名人物的交集。当时我正在写《1294》,觉得那个年代真好玩。他们这些人在年轻时是那么漂亮时髦,思想开明,幽默浪漫,也想起了自己的外公外婆。所以我想写一个他们20多岁时的故事。但时代终究只是个背景。


文学青年周刊:在“悬疑、侦探”之外,你还想追寻什么?

何袜皮:悬疑侦探只是个外衣。我想通过一个离奇的故事,讲更本质的东西:爱情,欲望,死亡,控制,自由,历史,宇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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